1.关税壁垒
(1) 关税高峰
2006年,肯尼亚的整体关税与2005年相比无明显变化,仍然维持较高的关税水平。关税高峰在各个领域 是58类敏感产品,如奶制品、谷物和糖类,仍存在35%到100%的高关税,部分纺织品、服装和床上用品的关税水平也高达50%。中国对肯尼亚出口的主要产品,如鞋帽、纺织品和日用品等,均需交纳25%到75%不等的高额关税, 国相关产品对肯出口。
(2) 关税升级
《东非共同体统一对外关税》明确规定,从东非共同体外进口的货物,原材料关税为零,半成品关税为10%,成品关税为25%。作为东非共同体重要成员国,肯尼亚几乎所有产业部门都存在明显的关税升级现象,尤其是纺织品和服装领域。纺织品和服装是中国对肯尼亚出口的主要产品,中方对此表示关注。
2. 出口限制
由于肯尼亚电池制造商协会向肯尼亚政府提交申请,声称以中国和印尼为首的部分亚洲国家大量从肯尼亚进口废旧电池里的废铅,并以之为原料制造廉价的电池向肯出口,对肯尼亚的电池制造业造成巨大的冲击,使多家电池制造企业因此面临倒闭的危险。肯尼亚政府于2006年6月接受该协会的申请,宣布禁止向亚洲地区出口电池原料废铅。中方对肯方上述做法与WTO规则的一致性表示关注。
3. 通关环节壁垒
肯尼亚政府对进口商品统一征收2.75%的进口手续费。肯尼亚在其入世承诺中明确表示不会在进口环节再征收其他税费却仍然向进口商品收取该项进口手续费。中国政府希望肯尼亚严格履行自己的入世承诺,并严格执行GATT1994第8条的相关规定。
4. 技术性贸易壁垒
肯尼亚的技术法规不够完善,缺乏明确的技术标准,只有50%左右的技术标准和法规符合国际标准。肯尼亚、海关等机构的工作缺乏透明度,中国出口商无法及时地从权威部门了解技术标准及合格评定程序方面的信息。
(1) 国家标准
2006年,肯尼亚标准局共颁布了62项国家标准。肯尼亚宣布将强制执行其中部分标准,如,关于橡皮擦 香波等的技术规范。但是,这些标准既无相关国际标准,也没有足够的科学证据证明相关产品会对人类生命或健康、国家安全、环境等造成较大的影响,缺乏强制推行的合理依据,不符合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所规定的合法目标原则。此外,肯尼亚诸多现行标准存在与国际标准不一致的情况,对进口产品造成了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希望肯尼亚在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执行过程中,尊重国际标准,遵循WTO的各项原则。
(2) 装船前认证
2005年,肯尼亚实施了装船前认证措施,要求所有进口产品必须符合肯尼亚国家标准或其他等效的标准 ISO/IEC17025体系授权的实验室、国际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或国际检验机构联盟签发的产品测试证明。如果进口产品无上述证明,将被扣留在港口直至确定其质量合格,由此产生的费用由进口商承担。该措施使中国对肯尼亚出口受到较大影响,据中国国海关统计,2005年中国对肯尼亚出口4.57亿美元,同比增长31.0%;自肯尼亚进口0.18亿美元,同比增长 11月、12月我对肯出口分别为3974万美元和3513万美元,同比分别下降20.7%和6.73%,中肯贸易多年来首主要原因就是肯尼亚标准局实施的“装船前认证”规定。中方希望肯尼亚根据WTO《技术性贸易壁垒协定》 度的相互认可原则,早日接纳中国质检机构出具的产品检验证明。
5. 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根据《动物疫病法》第364章等规定,肯尼亚兽医局从2006年3月8日起禁止进口来自所有亚洲国家、埃及、英国、德国、意大利等国的家养及野生禽鸟、孵化卵及其食用蛋、肉及肉制品,包括拟用于动物饲料及工农业的产品。 《国际动物健康法典》的规定,家养及野生禽鸟熟肉制品经过补充证明即可进口。中方认为肯尼亚这一禁令涉及地区过广,未充分考虑各地的动植物卫生现状,对贸易的限制超过了必要限度,希望肯尼亚遵循WTO/SPS协定有关非疫区原则,在充分风险评估的基础上实施卫生与植物卫生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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