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肯尼亚与乌干达、赞比亚三国建立的东非共同体海关同盟继续对外实行统一的三段式进口关税, 资本货物征收零关税;对半成品征收10%的关税;对制成品征收25%的关税。该共同体目前对外实施的最惠国平均关税为12.9%左右。
东非共同体成员于2005年5月重新审议了《东非共同体海关管理法》及《东非共同体统一对外关税》。审议决定对部分商品的关税进行调整:液化气、煤、药品等商品的关税降至零;旧衣物的进口关税降为45%或每公斤0.3美元; 税升至25%。东非共同体对外统一关税中99.8%的税则采取从价税,其他则采取复合关税,没有季节性关税、可变关税和关税配额。出于鼓励本地加工业发展的目的,肯尼亚对动物皮毛和金属废料征收25%的出口关税。
为促进肯尼亚信息通信技术产业的发展,肯尼亚于2006年2月宣布对进口电脑零配件全部免税。2006年 《2006/2007年肯尼亚财年预算报告》,对部分关税政策和税率作出调整:取消或免除了自行车成套工具、节能灯泡、太阳能设备和配件(包括用于利用太阳能的电池)、过滤纸、车用油滤网和气滤网、不锈钢钢丝、镍条、镍棒、镍 税;将摩托车成套工具和铝箔的关税从25%降到10%;为保护本地生产商,将地板材料和垫子的进口税从10火柴的进口税从35%提高到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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